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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三批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情况公示

来源:宁波建筑业管理信息网 2017-03-14 17:27:20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及省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委组织专家对2017年第三批申请施工总承包三级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2017年3月17日。

审查意见中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的,由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核查;审查意见中要求企业提供原件进行核对的,企业需将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上报(原件与复印件资料分开装袋)。

请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区域内企业需核实或补正的材料于2017年3月17日前报市住建委审批处(东部新城松下街595号13楼),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企业单独送报申诉材料。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资质申请有举报的,请于2017年3月17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市场处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2017年第三批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情况汇总表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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