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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7年青岛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青岛建设管理信息网 2017-03-15 11:19:52

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广泛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发挥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促进建筑业企业加快技术积累,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将2017年青岛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1.2016年以来新开工、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投资到位、社会影响重大的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应在8000平方米以上,不包括已竣工或主体已完工的工程)。

2.工程计划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中6大项11分项(同一分项下的若干子项只能算作1项)以上新技术。同等条件下,在建筑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方面起到示范作用的绿色施工工程项目将优先入选。

3.三年内能完成申报推广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工程整体技术水平达到我市先进水平以上。

4.在推广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程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创新。

二、立项资料申报工作

符合青岛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条件的工程,各申报单位及时提出立项申请,于3月24日前将示范工程申报立项汇总表、立项申报书(附件1、2)一式一份报市质监站313房间,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三、申报资料要求

立项申报书中"拟推广应用新技术项目名称、应用部位及应用数量",必须按照"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所列项目的原始序号进行填写申报,要详细到计划应用的每个大项、分项、子项技术名称、应用方法,应用部位及应用数量。

附件:

1.青岛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立项汇总表

2.青岛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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