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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17年重点改善提升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2017-03-15 14:43:42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局、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旅游局,福州市名城委:

根据省政府宜居环境建设统一部署,2017年全省继续重点扶持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景观面貌改善提升。经各地推荐申报,省住建厅会同财政厅、文化厅、旅游局组织竞争性选拔评审,并报省政府审定,现将2017年重点改善提升的1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名单公布如下:

邵武市金坑乡金坑村、东山县铜陵镇、永定区下洋镇初溪村、霞浦县溪南镇半月里村、明溪县胡坊镇肖家山村、将乐县万全乡良地村、宁化县石壁镇、顺昌县大干镇上湖村、长泰县枋洋镇林溪村、三元区岩前镇忠山村、南靖县书洋镇石桥村、福鼎市磻溪镇仙蒲村、屏南县双溪镇、荔城区西天尾镇后黄村、新罗区万安镇竹贯村。

请各地按照《关于重点扶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整治的指导意见》(闽建村〔2014〕7号)和《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整治和保护导则》要求,尽快启动2017年保护和整治建设工作。

一、抓紧修改完善保护规划。要选择水平比较高、经验比较丰富的编制团队,组织编制或修编完善保护规划,多方征求意见,按要求组织保护规划技术审查,并按程序报批后公布实施。

二、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地要根据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四明确”,即明确领导责任;明确项目安排;明确时间节点;明确具体项目负责人。特别是要按照保护规划要求,抓紧生成2017年可实施的保护和整治项目,并细化项目清单和建设内容,有序推进保护和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取得明显成效。

三、抓好项目设计施工。项目确定后,要精心选择有经验的设计单位开展项目设计,并认真组织评审。依法选择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施工队伍,承接保护和整治建设项目,对施工方案认真审查,确保实施满足保护要求。落实好质量监督机制,县(市、区)质量监督站要确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把好施工质量关。同时,要严格项目检查验收制度,设区市要派专家参加项目验收,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各地要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村民投工投劳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闽建村〔2016〕10号),更好地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鼓励村民参与环境维护和整治建设。

四、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省住建厅、文化厅将根据各项目需求和各地需要,组织省专家服务团深入现场指导保护整治建设。各市县区也要组织专家服务队伍,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及时解决遇到的技术问题。

五、落实承诺保护资金投入。按照省宜居办统一部署,省级安排专项资金奖补15个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对于经考核验收合格且改善提升成效明显的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再给予一定的奖励。县级政府也要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到位承诺的地方补助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同时,鼓励引导有意向的大型国有企业或建筑文化、乡创文化爱好者,通过直接投资、众筹等方式,参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对于县级政府承诺投入资金不到位的,省财政将从该县(市、区)下年度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减扣,并减少该县(市、区)下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数量及省级“奖补”资金。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文化厅

福建省旅游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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