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监管的通知

来源:松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7-03-16 15:52:39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住宅质量保修责任,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在保修期内强化质量责任意识、畅通投诉信息渠道、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置业主反映的各类质量问题,经研究决定,我站将对住宅质量投诉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建立统计通报制度。每季度核实统计各住宅项目的质量投诉总量及处理情况,并在网站上公示质量投诉总量前十名住宅项目的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信息。

二、建立抄告制度。季度质量投诉总量前五名的项目,我站将相关情况书面抄告其上级公司,并要求其上级公司向我站提交后续加强企业自控的具体工作措施。

三、实行约谈制度。季度质量投诉总量排名前三且不积极处理质量投诉的项目,对其上级公司法人进行约谈。

四、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拒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任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并将相关责任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在建项目加大监督力度。

五、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松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7年3月15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