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及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和信用管理,请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重点监督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14]345号)文中明确的重点监督企业列入范围,对所辖行政区域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清理,并于2017年3月24日前,将纳入2017年全省重点监督复查的企业名单报省住建厅建管处。
联系人:陈小慧
联系电话:028-85559305
电子邮箱:1065520166@qq.com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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