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关于印发〈关于山东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过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管人字[201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证书过渡工作关系到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大局,对建筑业企业至关重要。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证书过渡工作,要安排专人,切实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所属企业做好证书过渡工作,确保证书过渡平稳有序。
二、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组织所属建筑业企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熟悉并掌握证书过渡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同时,做好参加证书过渡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等相关工作。
三、本次证书过渡工作将根据原证书到期的时间先后顺序,分期分批进行。2017年4月底前完成2017年6月30日到期证书的过渡工作,其余证书的过渡工作,由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各自实际自行作出安排,确保于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过渡工作。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17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