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厅、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规定,经审核,何汀汀等101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唐友存等16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缪强强等4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孙宇等280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谢金友等24人符合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附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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