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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台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路桥分局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台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路桥分局 2017-03-21 15:07:03

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市、区关于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检查督促,组织实施。

2、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贯彻实施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贯彻实施市、区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全区建筑业的行业管理;负责管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检测、安全生产、招投标监管工作;指导建筑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管辖区域内城乡供排水、节水、燃气、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照明、污水处理、公共自行车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统计汇总全区城建数据报表;负责全区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负责管辖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资格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管辖区域内房屋权属、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房屋租赁、房产面积测绘、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工作。

6、负责建筑业、勘察设计及咨询中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公用事业等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核上报工作。

7、负责管理全区村镇建设工作。参与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危旧房改造,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农房防灾减灾等工作,负责村镇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

8、负责制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负责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

9、负责全区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建设系统科技人才队伍和经营管理队伍建设;承担全区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的具体工作。

10、承办市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桥分局部门预算由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桥分局局本级、路桥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路桥区建筑工程管理处、路桥区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路桥区园林管理处、路桥区房地产管理处、路桥区城市建设档案馆、路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路桥区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预算组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下属单位路桥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路桥区建筑工程管理处、路桥区燃气管理所、路桥区市政建设工程处、路桥区房地产管理处、路桥区园林管理处、路桥区城市建设档案馆、路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和下属单位路桥区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预算。

二、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440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28.43万元,占15.2%;政府性基金收入24108万元,占70.07%;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及部门统筹安排3957.51万元,占11.5%;其他收入1110万元,占3.23%。

(三)关于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4403.9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万元、教育支出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56、城乡社区支出32138.69,社会保障支出1668.4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034.48万元,项目支出31369.46万元。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536.3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28.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4108万元、上年结转及部门统筹安排2199.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万元、教育支出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56、城乡社区支出29271.14,社会保障支出1668.48万元。

(五)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58.39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0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新的专项工作经费,其中有行政诉讼费用、城镇居民住宅房屋安全房动态检测服务费、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费、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专项经费、起重机械安全检测和无损检测等专项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1万元,占0.01%;教育支出(类)300万元,占4.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5.56万元,占4.02%;城乡社区支出(类)5093.14万元,占69.22%;住房保障支出(类)1668.48万元,占22.67%;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遗属的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207.7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医保的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83.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的缴纳。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事务4.2万元,主要用于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补助。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22.2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公务员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2004.37万元,主要用于局系统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事务668.24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治堵”、“多城同创”、“四边三化”、“街景改造”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改造。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198.3万元,主要用于路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路桥区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的运行和管理经费及直属事业单位正常性维修项目经费,其中含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养护、保障房管理和维修、房地产管理和维护、危旧房的检测和保险、建筑业安全和质量监管等各项专项经费。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事务3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退休职工的住房货币化补贴。

(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事务1243万元,主要用于区飞龙湖小区的改造农村危房改造(项)事务1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旧住房的改造补助;公共租赁住房(项)事务91.7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贷房的货币化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事务18.92万元,主要用于兼租住房的货币化补贴;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事务195.8万元,主要用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维护;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1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住房货币化补贴。

(六)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23.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63.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600.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417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6578.86万元,主要是政府投资项目增加有路网改造、白改黑项目、保障房建设、公园绿化、污水处理及城中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4178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事务20878万元,主要用于路网改造、白改黑项目、公园绿化及城中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事务 11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房建设。

(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事务22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差额补助。

(八)关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纳入区级统一预算管理。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0%。主要用于接待建设项目研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应急的、不可控的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纳入区级统一预算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去年执行数增加140%的主要原因是取消其他用车的交通费用,全部纳入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同时考虑建设项目增大所导至的用车增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3.44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级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或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区级资金50万以上专项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安排3047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及部门统筹安排: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以及部门结余统统筹收回重新安排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桥分局2017部门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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