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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运行建筑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通知

来源:新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03-21 15:21:33

各施工企业、各监理企业、各招标代理企业等相关机构:

为深入贯彻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自2017年3月1日起,我市行政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除货物招标外,凡须进场公开招标的,均应施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意识,认真准备电子招标相关工作,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减少因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导致的废标现象。现作出以下调整:

一、在原有招标流程不变的基础上,新加入电子招标系统。

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对于电子招标相关事项加粗处理。

三、招标公告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改为电子招标平台报名及获取;发布媒介新增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泰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联系方式新增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调整为开标会议开始后查询,由各投标人自行查询,并于评标结束前提交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转交给评标委员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无行贿犯罪证明当天开具有效,提前开具无效,因检察院和住建局相关人员出发或查询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当天无法提供的,由投标人评标结束前向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由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集中查询,查询完成前,暂不发布中标公示。

五、招标文件中注明使用电子招标,提供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作为备份;废标条款中注明电子招标废标情形。

六、测试中发现的易废标情形:

(1)投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时,未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或改变清单内容的;

(2)技术标(暗标)盖章的、出现投标人名称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技术文件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固定费用、不可竞争费用的;

(4)报价取费费率错误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的。

七、 其他电子招投标相关问题请添加QQ群154587740详细咨询。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运行,将实现招标信息发布和投标报名环节完全网上办理,将极大简化窗口办理流程,为服务对象节省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将逐步实现开标和评标环节计算机独立核算,评标专家人工复审的运行模式,将提高开标评标效率70%,使围标串标行为无所遁形,为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加上一道牢不可破的保障。

新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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