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2017年第三批建筑业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审查意见公示

来源: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网 2017-03-22 10:11:59

各市建委(局):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有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4月1日。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行政审批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审查不合格的企业,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供整改或陈述材料,对业绩部分所做的陈述需提供该项业绩完整申报材料。整改或陈述材料原则上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省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如原初审单位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初审单位密封并加盖印章,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23447611

附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xls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xls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21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