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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连续开发建设工程项目合并监管的批复

来源: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2017-03-23 13:55:16

监督三科:

你科呈报的《关于明确同一小区滚动连续开发合并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合并管理的请示》已收悉。你科提出连续开发建设工程项目合并监督的意见有利于企业优化项目管理,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提升监管工作效能,更好服务企业。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你科意见。现就具体事宜答复如下:

一、由同一开发商、同一施工单位或同一监理单位负责开发建设、施工、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因项目连续滚动开发,前期、后期项目同时在建的情况下,原则上同意施工项目部或监理项目部合并,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按合并后的工程规模配备。

二、项目部或监理部合并后,允许将“监管信息平台”上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履责情况”合并录入到一个项目,但应在平台上说明录入去向。“监管信息平台”上的其他信息不允许合并,仍要按原有录入方式进行逐项录入。

三、项目部合并后,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应按原已制定的监督计划执行(包括基础、主体、装饰阶段的质量抽查和安全评价等),不得因监督的项目合并,而减少监督检查的工作量。

四、连续开发建设工程项目部合并,应由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申请,并经开发(建设)单位同意后,报我处审查备案。

上述意见,各监督科请遵照执行。

此复。

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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