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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孝感建设信息网 2017-03-24 09:36:08

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城乡建设局、各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孝感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2017年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净化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环境,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严肃查处和纠正招标人违法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投标人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健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大力服务孝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检查范围

对2015年8月1日至今全市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招标的在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

三、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以下可能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

(一)招标人是否存在不招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等问题;

(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是否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及执法情况,是否存在执法不作为、多头执法和乱执法等问题;

(三)投标人是否存在围标串标,出借、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等问题;

(四)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依法从事招投标活动的问题。

四、工作步骤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情况反馈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城乡建设局要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各单位要按照要求重点开展自查,全面、认真查找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填写表格(附件一),并形成自查报告。

4月10日前,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城乡建设局将自查材料报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专班办公室。(纸质版邮寄地址:孝感市交通大道169号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2364589282@qq.com,联系电话:2829909)。

(二)检查阶段(4月11日至5月11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为招投标资料,招投标资料包括招标备案、招标公告和招标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记录、开标记录、评标记录、中标公示、中标备案、中标通知书、合同书等。

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能现场纠正的及时纠正,不能现场纠正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重点督办。涉及需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其他问题要及时移交。

(三)总结整改阶段(5月下旬)。联合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整理,形成专题报告,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执法检查成果,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的监管。

五、组织领导和检查分组

成立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组成的专项执法检查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

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员组成3个联合检查组,每个组选择不少于2个县市区重点检查。组长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人员以及有关专家组成(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城乡建设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城乡建设局和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三)各检查组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切实负起责任,对被检查地区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城乡建设局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四)各检查组要对检查收集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汇总,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检查报告,连同收集的有关资料,一并送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专班办公室。

附件一:孝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自查情况统计表.doc

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孝感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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