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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首批湖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湖南建设网 2017-03-27 17:17:38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提高技术支撑能力,扩充评价标识专家库,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湖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科函〔2016〕154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首批湖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专家库专家(以下简称“首批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推荐工作分为提名推荐(附件1:首批湖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专家推荐条件)、湖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绿材办”)审核两个阶段。采取湖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推荐委员”)推荐方式,不受理个人申请。

(一)候选人须获得2位推荐委员联名提名推荐。

(二)每位推荐委员最多可提名推荐6位候选人。

(三)《湖南省绿色建材标识评价细则》课题组组长推荐各专业细则主要执笔人为候选人。

二、专业范围。与绿色建材相关的工程技术专业学科,包括土木工程、材料与制品、市政与环境(含环境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机电与智能化、资源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技术经济和企业管理等。首批专家库专家推荐具体限为砌体材料、保温材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建筑节能玻璃、陶瓷砖、卫生陶瓷、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配件领域。

三、填写表格。获得推荐的候选人填写《首批湖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专家推荐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到省绿材办,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HNLSJC2016@163.com,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应保持一致。

四、审核入选。获得推荐的候选人经省绿材办审定,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意,作为首批专家库专家选入“湖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专家库”。

省绿材办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要求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不断调整、充实、完善。

附件:

1.首批湖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专家推荐条件

2.首批湖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专家推荐登记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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