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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重庆市2017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重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2017-03-27 17:26:53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市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2017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重庆市2017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

附件:

重庆市2017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不断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完善工程造价法规制度,强化计价活动监管,提升工程造价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工程造价管理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投资效益、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一、深化造价改革,完善制度建设

(一)加快造价管理改革步伐。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要求,指导、督促、检查全市造价管理改革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加快推进我市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

(二)加大规章制度宣贯实施力度。推动《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等规章制度和计价依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开展全市宣贯活动,加大检查和落实力度。

(三)规范咨询调解机制。提高造价咨询服务主动性和有效性,改革定额咨询解释服务方式,规范受理程序。进一步完善造价咨询解释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和专家会审制度,强化行政调解与仲裁、司法联动,建立健全公平、高效的定额解释和造价纠纷调解机制。出台造价咨询服务与造价纠纷调解相关程序和管理办法。

(四)创新定额编制方式。以提升定额科学性、实效性为着力点,克服传统定额编制周期较长、滞后性明显等问题,紧扣重点工程、民生项目和社会需求,充分发挥科研单位、社会团体和大型企业的技术优势,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建立多层级、多方位的定额编制体系,修订完善老定额,编制补充新定额。

二、健全计价体系,规范计价行为

(五)编制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按照国家和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编制工作,满足钢结构、混凝土结构、建筑构件及部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需要,促进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和应用,于2017年底颁布实施。

(六)编制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计价定额。根据国家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我市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计价定额的编制工作,满足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需要,2017年完成编制初稿,力争2018年上半年颁布实施。

(七)编制国家海绵城市投资估算指标。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和下达的编制任务,承担海绵城市投资估算指标编制工作,2017年完成编制任务。

(八)编制管线迁改计价定额。着手编制管线迁改计价定额,满足城市道路或轨道交通工程管线迁改的计价需要, 2017年完成编制初稿。

(九)启动都市快线计价定额编制工作。按照我市大都市区轨道交通建设有关要求,启动我市都市快线计价定额编制工作。

(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指导。发挥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优势,在做好轨道交通、市政桥梁、园林绿化等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技术服务基础上,积极指导相关部门加强造价监管。

(十一)做好定额研究工作。加强对标准规范、计价定额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补充“四新”技术定额子目,构建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

三、发布造价信息,服务建设市场

(十二)转变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充分利用工程造价网络平台,对外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数据,提升工程造价信息公益服务效能。

(十三)完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内容。调整人工信息价发布内容,按不同专业、工种发布相应的人工信息价;推广应用绿色节能材料,增设绿色建筑材料信息价板块;推动建筑产业化发展,发布与建筑产业化定额配套的装配式建筑构件及部品信息价;拓宽区县地材信息价发布范围,提升信息价的适用性和合理性。

(十四)制定工程造价数据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科学规范的造价数据编码规则,编制《重庆市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推动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进程。

四、加强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发展

(十五)制定工程造价咨询信用标准。制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成果文件检查标准,规范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

(十六)构建造价咨询行业网络监管平台。依托施工企业合同履约网络管理系统中的项目信息,构建包括企业诚信、企业人员、执业行为、成果文件等内容的网络监管平台。

(十七)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动态监管。建立完善负面清单,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造价成果文件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十八)强化造价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采取考察学习、调查研究、经验交流、技能大赛等方式,不断提升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积极培育壮大我市注册造价师队伍,做好执业行为、继续教育等管理工作。

五、完善长效机制,做好清欠维稳

(十九)落实治理拖欠各项措施。继续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1号文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

(二十)创新工资支付监管方式。依托“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网络系统”,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网络化管理平台,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共享及动态监管,促进施工总承包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十一)强化合同履约管理工作。修订施工合同履约评价标准,运用评价结果与拖欠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等联动,提高合同履约评价效能,促进我市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二十二)坚持做好清欠维稳工作。坚持做好拖欠投诉接访、应急处置、隐患排查、预警研判等清欠维稳日常工作,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处置任务,全力维护我市建筑领域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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