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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全省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山西省建设厅 2017-03-28 17:11:22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大同市市政管委、省直有关厅(局)、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央驻晋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函[2016]1377号)精神,在企业申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厅局收集汇总的基础上,我厅对全省908家施工企业申报的动态考核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公示截止日期2017年4月20日。

审查意见为合格的企业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交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厅局,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厅局统一来我厅盖章,盖章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至20日,不合格的企业务必在2017年4月20日将补证材料上报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通知企业在公示期内完成盖章和补证工作。

附件:2016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汇总表....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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