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管委会)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确保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完成今年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市住建委“八大行动”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建筑业管理局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员设置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祝生
副组长:黄有珠
成 员:龚宇新、张韶华、全体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管理站,张韶华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研究、组织和实施,指导县、区、管委会及全市在建项目各责任主体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市本级城区内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并按照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
3.受市住建委委托,负责对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4.负责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受理相关投诉,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新余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7年3月27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