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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新余市建筑业管理局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新余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7-03-29 17:53:10

县(区、管委会)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确保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完成今年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市住建委“八大行动”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建筑业管理局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员设置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祝生

副组长:黄有珠

成 员:龚宇新、张韶华、全体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管理站,张韶华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研究、组织和实施,指导县、区、管委会及全市在建项目各责任主体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市本级城区内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并按照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

3.受市住建委委托,负责对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4.负责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受理相关投诉,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新余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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