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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17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沧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03-30 16:07:31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市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3月29日

2017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预防控制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诚信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全面完成2017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建设,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建立住建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利“两张清单”,严格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引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坚持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二、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认真落实《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扎实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及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活动,全面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格按省厅规定要求配备安全监督人员并全方位加强安监机构建设,进一步转变安全监管方式,规范监督执法程序和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安监工作质量。

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制度体系,加强安全培训考试机构和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对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综合素质。巩固和深化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应急演练等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四、全面启用《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用《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备案、建筑起重设备备案、安拆告知、起重设备使用登记、施工现场监督智能执法等业务全部依托系统网上办理。通过全面启用系统,实现系统资源共享,公开透明系统操作,规范安全监管行为,提高安监工作水平,有效促进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有效保障建筑施工安全。

五、加强“双控”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双控”体系建设和管理,定期报送安全生产“双控”信息。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实名制”原则,加强对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的管控和督查,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项目,全部纳入必查范围,按照双控管理“六个不放过”要求严格落实整改,促进全系统双控体系有效运行。

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重大活动、暑期汛期冬期等特殊时期的安全防控。加强监管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

七、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查处企业无资质、项目无许可、人员无资格和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肢解发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从业人员,严格依法查处,促进全市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进一步引导施工企业健全安管体系,成立标准化自评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企业。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对办理安全监督备案的项目实施标准化考评,通过考评督促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加强安全监管,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九、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全面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和市扬尘治理“五十七条”措施,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狠抓建筑施工扬尘整治,督促引导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加大扬尘治理投入,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和责任,确保在建工程项目扬尘治理全部达标。

十、加大城市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扎实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老楼危楼排查治理工作,在全市开展老楼危楼排查治理督导检查 ,促进房屋安全使用各项制度的落实。

十一、加强村镇建设安全生产管理

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管理制度,督导各地加强对农村建房指导和巡查工作,保证农房建设安全。加强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安全生产达标。

十二、规范建筑材料装备行业管理

认真落实《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15年版)》,逐步限制使用燃烧等级低于B1级的有机保温材料,淘汰落后施工装备。以工程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预拌砂浆等影响工程安全的建筑材料为重点,加大产品抽检频次,健全企业信用档案。

十三、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严格预案管理,强化政企预案衔接,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从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提供充分保障,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十四、加强督导检查和诚信机制建设

(一)建立安全生产专家查隐患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家查隐患活动,督促帮助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借助专家技术优势服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诚信建设,建立企业不良记录登记制度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

十五、加强建筑施工领域职业病防治工作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AQ/T4256-2015),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各级安全检查内容,督促企业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十六、加强系统消防安全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组织全系统各行业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全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重点行业、重要时段和时点节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全系统各单位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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