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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建筑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7-03-30 16:10:32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厅局人事处(职改办),省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6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云南省建筑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从事建筑工程、建筑施工管理、建筑安装、建筑设计、城乡规划、建筑结构、勘察设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工程检测、工程造价、给排水、建筑电气和暖通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股份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评审条件

(一)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要求

1.取得博士学位,任工程师资格2周年以上。

2.取得硕士学位,任工程师资格4周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 任工程师资格5周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根据云发﹝2015﹞1号文件精神,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任工程师资格5周年以上。

5.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根据云发﹝2015﹞1号文件精神,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 任工程师资格5周年以上。

(二)其他要求

1.建筑类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职称,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文件规定,取得对口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因单位没有开展职称评定,未取得中级职称者,或取得对口专业大专或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或20年,且中级职称履职满5年者,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2.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定必备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4号)文件,按照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的职称评价导向,申报我省建筑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时,不再需要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

三、评审材料

(一)《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名册》(Excel电子表格)和《参评人员基本情况表》(Word文档)各一份,请到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ynjst.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中自行下载,按标准要求填写后用U盘报送电子版。

(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可到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ynjst.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骑马钉装订。表格上须贴近期小一寸照片。评审表内容不能涂改,填写业务自传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认证资料原件一份(教育部门核发的学历认证或通过学信网打印的验证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六)单位聘书或聘用证明(5年以上) 一份。

(七)省属企业需提供省、市劳动执法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合同签订日期需满一年)。

(八)省属非公有制企业需提供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各一份。

(九)培训(进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论文2篇(指定其中一篇为主论文,提供纸质版并将电子版拷备至参评人员基本情况表内)。

(十二)各委办厅局所属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主管单位《委托评审函》。

四、评审时间

省建筑工程系列高评委会定于2017年8月初召开。报送材料时间为2017年5月29日至7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评审要求

(一)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按初审、复审两个程序进行。申报人员报送材料时仅对申报人基本条件及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复审将对申报人所提供各类评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复审。

省人社厅、省纪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组对资格审查及评审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报送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的,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返还,评审材料中只留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真实有效的证书,在资格评审表“自我鉴定”栏中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供资料、证件不实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亲笔签名。严禁弄虚作假,伪造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将录入诚信系统,三年内不得报名评审。

(四)流动人员和实行人事代理的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负责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签章,并代理推荐申报事宜;人事档案在本单位的由单位审核签章申报评审。

(五)申报人员须按《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要求认真组织和装订材料,材料准备完成后,将“一览表”粘贴在资料袋封面;

(六)请相关单位或申报人员自行下载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名册和参评人员基本情况表,按标准要求填写后用U盘报送《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名册》(Excel电子表格)和《参评人员基本情况表》(Word文档)电子版(资格评审名册数据是评审及最终打印证书的重要数据,请认真核对后报送)。

(七)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只返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未通过评审人员材料不予返还。

(八)各有关单位、人员请在规定时限内将评审材料装袋后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因近年来申报人员众多,各单位和个人应科学、合理安排时间。未尽事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负责解释。

报送材料地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 226办公室(红塔东路3号)

联 系 人:李老师、浦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320647

附件: 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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