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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2017年度第一期全区监理员初任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04-01 10:31:01

各有关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监理人员培训服务工作,提高我区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监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岗位培训中心拟于4月13日至4月27日举办第一期全区监理员初任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条件

凡从事监理工作未取得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监理员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网上初审报名时间及网址

(一)报名时间:4月7日至4月11日(有效工作日内);

(二)报名网址:http://111.11.196.111/XzPostTrainWeb。

三、报名步骤

(一)登陆西藏自治区建设网(www.xzcs.gov.cn),在左侧工具栏点击“教育培训资讯”;

(二)点击http://111.11.196.111/XzPostTrainWeb网址进入系统报名;

(三)根据系统报名要求,填报个人报名信息提交后台初审;

(四)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打印报名表,携带报名表及复审要求所提供的资料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岗位培训中心服务大厅报名处进行复审;

(五)复审通过后到财政指定银行缴费(注意:未经报名复审直接缴费者,因报名未成功,所交费用已进入财政账户将无法退还);

(六)将报名表和银行缴费凭证交于岗培中心服务大厅票据受理处换取发票。同时,将报名表送回岗培中心服务大厅报名处完成报名手续。

五、复审要求

(一)初审报名表上粘贴一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四张。照片清晰度不够,不予复审,因照片问题造成监考老师无法辨别的,一律视为替考;

(二)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粘贴于报名表右下角,复印件必须与原件大小一致,不得用放大或缩小的扫描打印件);

(三)初审报名表上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复审时需携带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未经报名复审的报名无效。

六、采集指纹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采集时间:4月12日;

(二)采集地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岗位培训中心服务大厅;

(三)采集要求:本人持身份证到指纹采集处采集指纹。

七、培训内容及效果

(一)培训内容:《监理员专业管理实务》、《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知识》、《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二)培训效果:通过培训可以掌握从事专业岗位工作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实务能力。

八、培训及考试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4月13日至4月27日,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00;

(二)培训地点:具体地点以采集指纹时通知为准;

(三)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以上课期间通知为准;

(四)考试地点:具体地点以上课期间通知为准。

十、考核与发证

参加监理员初任岗位培训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监理员执业资格证书》。

联系人:群真加措、刘杰,联系电话:0891—6113532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岗位培训中心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