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创新试点省工作的实施方案》(闽发改法规〔2015〕680号)要求,2017年6月起,须实现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经请示主管部门,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挂网的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一律以上传到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文件为准。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到开标现场提交一份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特此通知!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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