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号)和《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浙建城〔2010〕22号)等有关规定,绍兴壹佳建设有限公司申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资质延续的材料,已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拟同意核准上述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资质延续,为保证审查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2017年4月15日(10天,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寄送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建设窗口(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处)。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三楼)
邮政编码:312000
联系电话: 88604928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5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