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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十三批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公示

来源:陕西建设网 2017-04-10 14:47:05

根据建设行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厅对受理的企业资质延续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4月10日——4月2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意见有疑义,可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陈述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合格企业持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工作证件、受理单、资质证书正副本,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理领证手续。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大厦4楼。

附件:2017年第13批企业资质延续审核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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