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平潭综合试验区交通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做好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交流点评工作,促进相互交流学习,提高监督工作水平,根据《关于建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交流点评制度的通知》(闽建质安监总[2014]101号),各设区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将本地区上半年监管工作交流点评开展情况(纸质及电子版)报送省质安总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点评的内容:
(一)“双随机”监管机制落实情况,总结“双随机”经验运作中发现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二)建筑机械的监管工作方式方法及成效;
(三)落实各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的机制或手段;
(四)本辖区内监督机构季度监督记分和日常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分析;
(五)本地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状况;
(六)其他具有特色创新的做法、意见或建议事项。
二、上报截止时间及要求
上报内容包括参加交流点评的机构、人数和交流点评主要内容等,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逾期不报将予以通报批评和量化考核扣分。
联系人:何良;电话:0591-83513532;邮箱:fjszzgs@sina.com;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金山办公楼6楼总工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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