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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017年度华东片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年会”示范样板工程的通知

来源: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 2017-04-10 17:02:21

各设区市工程质监站、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华东片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年会”示范样板工程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程条件

(一)申报的单位工程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规模达到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标准;

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不存在GB50300-2013第5.0.6条情况;基础采用桩基的,基桩检测数量满足《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要求,桩身完整性一次检测90%及以上达到Ⅰ类桩,无Ⅲ、Ⅳ类桩;

4、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满足设计要求,碳化深度最大值不大于4mm,平均深度不大于2.5mm;

5、混凝土外观、钢筋安装质量好,无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构件尺寸偏差控制良好。混凝土结构观感、钢筋安装、模板工程在当地可供观摩学习,优先推荐模板、钢筋工艺等有独到创新的工程;

6、申报时的施工进度宜模板已拆除至3层梁板及以上,今年9月份时仍处于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二)申报的单位工程所在工程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施工现场有模板、钢筋安装等工艺做法的实体样板展示;

2、截止2017年5月31日,工程项目历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周期违规记分累计值在100分以下;

3、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质量安全事故;

4、按照《关于现浇混凝土结构实体实测实量现场标示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4号)要求开展实测实量和现场标示。

二、推荐方式

1、企业自荐。施工单位填写“华东片区示范样板工程推荐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并提供word书面介绍材料和jpg照片,书面介绍材料内容为工程概况、质量特色和为保证质量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等,字数2000字以内;工程照片使用jpg文件且每张照片大小在2M以上,照片不少于20张,应能反映工程全貌和结构工程质量方面的亮点、特点等。

2、市站推荐。各设区市工程质监站在企业自荐的基础上于5月31日前确定本地区的推荐工程并上报省总站,每个设区市最多推荐3个(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推荐2个);

3、总站推荐。在设区市工程质监站推荐的基础上,总站组织召开评审会根据“区域平衡、好中选优”原则确定6个华东片区示范样板推荐工程。

三、其它事项

1、2016年度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所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不能申报;

2、被评为示范样板工程,一旦被发现存在不符合推荐条件,将撤销其示范样板工程称号。

3、2017年度华东片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年会于9月在我省召开,施工单位应承诺:申报项目应配合监督机构做好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为观摩学习提供条件。申报的工程项目要作为年会的观摩项目,否则撤销其示范样板工程称号。

联系人:周丽云,联系电话:0591-87561510。

附件:华东片区示范样板工程推荐表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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