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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审查意见的公示(二〇一七年第九批)

来源: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4-10 17:1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对湖南绿帆环保有限公司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环保专业三级进行了审查,同意湖南绿帆环保有限公司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环保专业三级的资质申请,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4日。

申报单位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陈述材料报市政务中心建设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8333677),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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