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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龙岩市建设局 2017-04-10 17:15:31

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住建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的通知》(闽建科 [201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的通知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5日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的通知

闽建科[2017]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主编的《福建省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58-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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