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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荆门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通知

来源:荆州市建设委员会 2017-04-12 11:49:49

市直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完善规范荆门区域专家库,满足招投标活动评标工作需要,根据《荆门市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相关专业评标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资格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其中,同等专业水平须有市级职称评定部门书面认定意见;

2、熟悉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

5、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6、具备一定电脑操作能力,能独立使用电脑软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评标专家准入限制条件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

3、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含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评标专家申报与资格审查

1、评标专家的申报可以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共同审核的方式进行。单位推荐的,应当先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2、申请进入专家库的专家应填写《荆门市评标(评审)专家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

3、《荆门市评标(评审)专家申报表》中“申报专业”须对照《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工程建设类)》(附件2)填写至三级类别,每位专家申报专业不多于3个(若人数较多,将只选择申报的第一个专业录入专家库)。

4、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 4月21日。

四、相关要求

1、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永久取消申请评标专家资格。

2、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并对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给予大力支持。

联系人:杨梅 电话:2374362 13997918153

地址:荆门市象山一路17号市住建委招标办(212室)

附件:1、《荆门市评标(评审)专家申报表》

2、《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工程建设类)》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

附件.doc3090be4d9ecafb66e5ed79e0670ec0ab.doc (97.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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