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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建设工程“禁粘、禁现”工作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合肥建设网 2017-04-12 15:48:48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建发局),政务区、滨湖区工作站及相关建设单位:

为加强我市“禁粘、禁现”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在建工程“禁粘、禁现”专项执法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自查:2017年4月10日——4月16日;

抽查:2017年4月18日——5月4日。

二、检查依据:

(一)《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二)《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三)《合肥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三、检查内容:

(一)市区在建建设工程在报建、设计、审图、施工各环节落实情况是否符合“禁粘、禁现”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各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尤其是项目经理、总监)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三)《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落实情况。

四、检查区域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包河区、瑶海区、蜀山区、庐阳区、滨湖区、政务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高新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

五、方法与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1、各工程建设单位依据“禁粘禁现”政策要求进行自查,实事求是填报《合肥市2017年建筑工程“禁粘禁现”专项执法检查自查表》,对建设工程中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合肥市2017年建筑工程‘禁粘禁现’专项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报告”,并于2017年4月18日前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2、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对各建设单位填报的《合肥市2017年建筑工程‘禁粘禁现’专项执法检查自查表》和“合肥市2017年建筑工程“禁粘禁现”专项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报告”进行汇总。

(二)重点抽查阶段

由合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合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合肥市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联合成立专项执法检查小组,检查各辖区汇总的在建工程自查情况,并会同各县、市、区、开发区住设局(建发局),政务区、滨湖区工作站随机抽查辖区内2-4个在建工程项目。

六、检查组织安排

由合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合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合肥市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联合组织开展。

七、处理阶段

1、对认真落实“禁粘、禁现”政策,并在实践中具有创新举措的辖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项目应用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2、对工程中违反“禁粘、禁现”规定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

1、合肥市2017年建筑工程“禁粘、禁现”专项执法检查表

2、合肥市2017年建筑工程“禁粘、禁现”专项执法检查自查表。

3、检查日程。


合肥市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

合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

合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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