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办公室(综合部)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17]3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附件:《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doc
青安办[2017]37号附件.pdf
建设通查询
组合查询
查企业
查业绩
查人员
项目经理
查资质
查荣誉
查诚信
信用评价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