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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督办通知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2017-04-13 17:36:47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住建部要求,我厅于2017年1月16日下发《转发住建部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补充通知》(闽建办许函〔2017〕2号),要求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月20日前完成业绩核查工作。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市、县(区)未完成部下达的业绩核查工作任务。现将未完成业绩核查企业名单(附后)发给你们,请你们做好市本级的业绩核查工作的同时,督促所辖县(市、区)抓紧完成业绩核查工作,由你们统一汇总上报,并务必于4月20日前将核查结果上报我厅行政许可管理处,逾期未反馈上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业绩核查企业名单(另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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