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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7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水利厅 2017-04-13 17:40:01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水产)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2017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水安监〔2017〕116号)精神和省安委会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好2017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省水利厅制定了《2017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水利厅

2017年4月5日

2017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水利部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省安委会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省水利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关于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防范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提升水利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持续保持水利安全生产总体平稳形势。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大力推动各项改革措施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召开会议、专题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领会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具体措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水利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改革意见实施办法》的要求,对照《意见》重点分工方案和时间进度要求,研究制定推进本地、本单位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改革举措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三)开展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以“五个一工程”为抓手,以“一业一规、一企一标、一岗一责、一人一卡、一日一醒(省)”为载体,推动《意见》落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和“五个责任”落地生根。开展“一业一规”建设活动,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一企一标”建设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一岗一责”建设活动,夯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开展“一人一卡”建设活动,强化员工岗位安全风险防范;开展“一日一醒(省)”建设活动,筑牢员工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各项工作

(四)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活动,层层签订责任状,促进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对照职责权限和业务范围,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实现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有机结合。确保安全监管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

(五)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制定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对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和各市(州)级水利部门开展考核。厅本级考核结果纳入单位绩效和干部年度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市(州)级水利部门的考核结果通报当地人民政府。

(六)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力度,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典型事故进行通报,注重事故原因分析和规律性研究,督促整改落实,加强警示教育,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三、突出重点领域,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七)强化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开展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河道采砂管理以及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等工作。

(八)强化农村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和农村水电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田灌溉排水、节水改造、泵站建设与改造、牧区水利工程建设、村镇供水排水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安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地区枯井、河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除险加固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安全生产、农村水电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督工作。

(九)强化技术标准、水文监测、水利科研与检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安全监管。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管理和监督实施、水利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组织和科技成果管理、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推广、水利科研单位安全生产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水文测验测报和水质监测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水利风景区、保护区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设施技术规定贯彻执行、组织审查项目安全生产措施的技术审查等工作。

(十)强化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完善直属各单位危险源清单、应急预案和《安全风险防控手册》,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加强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应对处置能力。加强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加强直属单位消防、交通安全等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十一)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渔业船舶检验,全面推进渔业船舶“三证合一”改革;认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冬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排查安全隐患,严防“三无”渔船从事渔业生产;强化渔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四、严格落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十二)加强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机制建设。建立水利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贯彻落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要求,制订《水利安全生产风险分级防控制度》,推进开展全行业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工作。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按照班组防控、法人防控、政府监督防控的模式,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分级管控,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明确排查治理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做好整改和督办工作,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落实。

(十三)抓好重要时段、重要项目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工作。做好春节、“两会”、国庆节、“十九大”、岁末年初等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全面开展水利行业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安全保卫、值班巡查和应急管理工作,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加强重大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落实全时段、全方位管控。

(十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强水利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推进水利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预警等重大安防技防工程。

五、推进安全监管执法,着力加强规范性建设

(十五)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水利部要求,推进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建设,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订《水利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明确监管执法主体、内容、程序,推动建立水利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经费等保障机制。突出综合性检查、“双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督查。

(十六)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水利安全监督执法力度。把监督执法检查结果纳入全省水利信用体系建设,对安全生产不良行为严重的参建单位,拉入“黑名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十七)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落实水利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制度措施。将职业健康监管纳入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检查考核范围。

六、强化安全监管基础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十八)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水利安全监督制度、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交叉互检、分级约谈等4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检查巡查、事故督导等制度体系。

(十九)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做好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达标创建工作,加强评审监督,提高创建质量。进一步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中,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加快推进建设步伐。

(二十)加快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完成水利部组织实施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一期工程、省政府实施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项目。利用4年时间,开展安全监管信息化项目建设,建设水利安全生产云数据中心、应用支撑体系等方面内容的建设任务。组织各地完成水利安全生产数据录入、更新及上报等工作,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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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按照《水利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试行)》要求,出台《吉林省水利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督促各地完善本辖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培训和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队伍建设等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七、大力开展宣教培训,提高全行业安全意识

(二十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组织水利系统各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一系列宣教活动,组织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隐患排查治理竞赛等特色活动,完善网络、微信、水利安全生产公众平台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信息交流,促进全行业安全理念和安全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十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推进水利安全生产网络培训体系建设,推广水利安全生产网络教育培训。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自我保护意识与防护技能。

附件:

附件:2017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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