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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办2017年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湖州市建设培训中心 2017-04-14 16:34:26

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157号),为保障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益,不断提升专业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范围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管理

2.城乡规划管理与建筑设计

3.招标投标管理

4.城市建设管理

5.工程造价与合同管理

6.工程总承包及建筑工业化

此次培训课程邀请本市长期从事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管理及建设项目运作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授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性.

三、考核登记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签到制度,按学员的实到时课时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上半年计划分3期,第一期:4月26日-28日;第二期:5月10日-12日;第三期:5月17日-19日;下半年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湖州市建设培训中心。(湖州市红丰一路7号)

五、培训组织和报名方式

1.此次培训由市建设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作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应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做好具体的培训教学和管理工作。

2.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请抓紧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4月20日携带纸质报名表前到湖州市建设培训中心(湖州市红丰一路7号)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人:方老师、谢老师,电话:2033274,邮箱:2770680769@qq.com。

六、有关要求

湖州市建筑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是针对专业技术岗位需要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知识更新、补充和提高的重要途径。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7年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doc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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