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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绥化市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绥化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2017-04-14 16: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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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主体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和遏制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脚手架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

1.扬尘污染控制。建设单位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及支付情况,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责任制建立、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施工现场设置围挡,主要道路硬化,裸土和堆放的土方覆盖、固化或绿化,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洒水抑尘,建筑垃圾、建筑土方及时采用封闭式或覆盖清运,场地堆放的土方及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拆除工程隔离洒水,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采取密闭、降尘、降噪等。

2.深基坑工程。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3.高大模板。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4.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

5.脚手架。脚手架基础设置,悬挑梁、锚固件、立杆、扫地杆、大横杆、小横杆、支撑杆、连墙件、剪刀撑、卸荷等设置,杆件搭接长度、扣件安装位置、脚手板铺设方法、密目网和水平网及挡脚板的设置,安全技术交底、搭设材料入场检验、搭设过程中的验收和检查,脚手架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等。

6.临时用电。“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三相五线制”的设置,配电室面积与高度的设置,配电箱的位置、距离与高度,进出配电箱电源线相序的排列,电源线的架设或埋设,重复接地设置,外电防护设置,临时用电档案,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等产品应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资格证书。

7.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8.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9.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10.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电工、搅拌机工等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11. 悬挑式操作平台悬挑式操作平台的制作与设置方法、卸荷吊索的装配及与主体构筑物之间的处理、平台外侧的防护设置、限重标牌的设置等。

12. 高处作业吊篮高处作业吊篮租赁企业资质、安全技术档案、产品标牌和商标、安装后的设备试运行和自检、相关各方联合验收记录及检测记录等。

13.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情况;建筑消防器材、用火用电设施布置情况以及建筑材料堆放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4月。各县(市、区)住建局综合分析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根据本方案的工作要求,精心研究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4月至10月。各县(市、区)住建局组织指导本地区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自改,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7年8月至11月。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地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12月。各县(市、区)住建局对本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架系统、起重机械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处罚,保证检查整治效果。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查处督办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互相促进,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引导,及时总结。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启动、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时机,加强宣传引导,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定期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4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每季度最后一周报送《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总结报告。

联系电话:8317083,电子邮箱:szjjawh@126.com。

附件: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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