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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4-14 17:02:48

万州建管〔2017〕23号

各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市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通知》(渝安办〔2017〕26号)、市城乡建委《关于深刻汲取江北区“3.28”边坡抢险坍塌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渝建〔2017〕148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区开展建筑施工大排查大整治,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施工、监理企业和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江北区“3.28”边坡抢险坍塌、广东省“3.25”作业平台坍塌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深刻领会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绝对不能低估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可能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同时,要充分认识近期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挑战,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立足本企业、本项目实际,认真梳理查找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迅速行动,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从即日起到2017年4月30日,在全区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检查范围包括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村镇科、安管站全覆盖检查、区城乡建委随机抽查督查三个层级同步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4月15日)。

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并坚决做到排查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村镇科、安管站全覆盖检查(即日起至4月30日)。

村镇科、安管站要分别对乡镇、主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排查出的每一个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跟踪督导,督促工程参建各方整改到位,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三)区城乡建委随机抽查督查(即日起至4月30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村镇科、安管站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区城乡建委将采取“双随机”和“四不两直”随机检查等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村镇科、安管站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力的企业和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和查处。同时做好迎接市建委“双随机”和“四不两直”随机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坍塌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各施工、监理企业和有关单位要结合2017年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摸清存在坍塌风险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底数,全面梳理存在坍塌风险的“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情况,并建立相应台账、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预防坍塌事故大排查大整治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重点排查存在坍塌风险的工程项目和事故频发的企业;二是重点排查施工现场高边坡、高填方、深开挖、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架等施工现场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加强高边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的动态监管,尤其是风化严重,搁置时间长的边坡工程,应主动加强与设计、地勘单位及专家的咨询与沟通,增强专项方案编审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三是重点排查宿舍、食堂、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其选址必须安全可靠,避开滑坡、泥石流、山洪等灾害地段,并确保临时设施搭设方案与实体的一致性和验收资料的真实性。

四、强化措施,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亲自带队深入施工现场明查暗访,务必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六巡查组将于4月初开始对我市开展为期不少于1个月的安全生产巡查,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行业企业及项目真正经得起上级检查。

(二)强化执法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企业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视同事故进行立案查处,并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方式,重拳出击、敢于逗硬,倒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划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施工、监理企业和在建项目要及时对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梳理,每周四下班前将大排查大整治汇总表村镇科、区安管站,4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汇总表报送至村镇科、区安管站,区安管站于4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大排查大整治汇总表一并报送市城乡建委。

五、严格值守,加强重大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施工、监理企业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市建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及快速处置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16〕13号)要求,明确专人,责任到人,切实抓好重大信息的报送工作,对较大及以上安全事件和重大紧急事件、做到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报送,并做到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简要报告区城乡建委(联系电话:58520958,传真:58520958),并抄送区安管站(联系电话:58892186,传真:58892186)。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好救援物资、队伍等应急资源,作好充分的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地降低影响和损失,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稳定。

附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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