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自2017年4月17日起,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投标。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投标的,我中心原则上不予入场登记。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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