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马鞍山市建筑管理处 2017-04-18 16:57:05

建管安〔2017〕45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汛期将至,为切实做好我市建筑施工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7〕710号)和市住建委《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马住建〔2017〕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预防、早行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将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突出重点,深化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认真汲取桐城市“3.27”塔吊安装较大事故的惨痛教训,根据《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对所属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摸排,切实做好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我处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一)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加大对塔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塔吊基础要防止水淹,必要时及时排水。

(二)加强对基坑工程的管理。施工过程中,重点检查基坑壁的有效支护,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做好观测记录,要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消除隐患。

(三)加强临时用电管理。现场临时用电要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及TN-S系统设置,配备定型化电箱,安排专职电工负责安装、巡查。遇大风、大雨、雷雨要及时切断电源。

(四)加强脚手架管理。防范的重点是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架体与建筑物拉结牢固有效,确保脚手架整体稳固、牢靠。

(五)加强对高处作业的管理。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带,遇大风、雷雨天气要停止室外作业。

(六)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的检查。对周围存在受洪水、垮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倒塌等威胁的要坚决予以拆除、迁移,防止坍塌等事故的发生。要吸取湖北武汉围墙倒塌事故教训,对施工现场围墙进行专项排查,对存在基础失稳、墙体开裂等安全隐患的围墙要立即进行加固或拆除,严防发生围墙倒塌事故。

三、完善预案,强化应急救援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储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同时要加强应急演练,做好一线人员汛期安全生产知识和防护、救援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预警,强化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切实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同时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等信息,提前做好部署,确保汛期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能够得到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2017年4月14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