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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3月份施工、监理企业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7-04-20 16:53:13

阜重建管〔2017〕49号

关于2017年3月份施工、监理企业考核

情况的通报

各施工、监理单位,局有关科室:

按照我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本月对局在建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进行安全、质量、进度及扬尘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了向阳路颍河大桥及接线工程、解放北路泉河桥及接线工程、颍柳路泉河大桥及接线工程3个桥梁项目;苗圃路(南京路-云亭路)、滨河路(莲花路-京九路)等7个道路工程;七中新校区工程、十中新校区工程、公交七场建设项目工程等7个公益项目,东环路绿化(铁路下穿、东环路大桥及接线)工程、颍河综合治理项目景观绿化工程2各园林绿化项目。共发安全质量整改通知23份,分别对各项目施工、监理企业进行了考核。经考核,施工、监理企业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的项目共有1个,80-90分之间的项目共有6个,在70-80分之间的项目共有8个,在70分以下的项目共有4个。其中,颍柳路泉河桥及接线工程、解放路泉河桥及接线工程,施工管理较好,给予通报表扬。

各项目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考核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强化对安全质量隐患部位的整改和完善,对安全和质量上的突出问题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各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及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1.部分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不能到岗履职;项目总监不在岗,主要专业监理人员配备不能满足要求。

(二)实体检查及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1.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主要是施工围挡、场地硬化不到位,材料堆放零乱,现场标识、标牌和警标标志较少,安全文明施工氛围不浓。

2.部分项目工程验收规范执行不到位。如七中新校区工程食堂二层楼梯板钢筋锚固端末未弯折,锚固长度不足,部分梯板厚度不足,多处钢筋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妇幼保健所业务大楼内装饰、暖通、弱电智能化工程部分新风管道无保温层,影响使用功能;苗圃路(南京路-云亭路) 雨水管砂石基础断面尺寸不符合相关图集要求。

3.部分项目原材料进场报验和工序报验需加强。存在着:原材料进场不及时报验,材料复试不及时或现场不能提供材料复试报告。如残联康复中心大楼,屋面找平层、防水层施工工序报验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健全;公交七场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资料未完成建档,未能提供项目部成立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工序报验资料;妇幼保健所业务大楼内装饰、暖通、弱电智能化工程卫生间防水、幕墙龙骨、新风管道安装等工序报验资料不完整。

4.部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有待加强。如中清河游园地库、市民活动中心等项目工程西侧入口道路扬尘治理不到位;妇幼保健所业务大楼内装饰、暖通、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垃圾堆放现场,扬尘治理需进一步提升;东环路绿化施工的土方未及时清运,滨河路裸露土方无覆盖等。

(三)内业资料管理方面

1.原材料台账、试验台账不完善。各项目不同程度存在着材料报验不及时, 相关试验报告回复不及时,资料归档滞后,与实体不同步。

2.部分监理单位安全检查巡查记录、监理技术交底不健全,监理通知不闭合,监理平行检验记录不健全,未能做到把好工序验收关,做到事前控制。

(四)施工进度方面

各项目一定程度上存在征迁制约工程实施进度,需协调属地政府给予解决。同时,部分项目对非承包人原因产生工期延误无证明材料;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工期延误,应及时按合同进行处理。

三、问题处理办法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并现场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单位立即组织全面检查整改,认真作好整改工作。按照我局《关于实施局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月度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对未能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的单位处理如下:

1.对本次考核低于70分的项目:

对苗圃路、颍州污水处理厂调水工程监理单位合肥丰润公司,颍州区公共文化活动中心、文峰社区综合体施工单位中大建设公司,公交七场施工单位江苏明华建设公司,第七中学新校区工程监理单位河南育兴监理公司等给予通报批评,分别给予5000 元违约金处理。

2.对未报送整改回复和整改不到位项目:

残联康复中心大楼施工单位安徽华力建设集团公司,颍州区公共文化活动中心、文峰社区综合体施工单位中大建设公司,解放路泉河大桥工程监理单位河南育兴公司,苗圃路、颍州污水处理厂调水工程监理单位合肥丰润公司等未按时报送整改回复,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3000元违约金处理。

妇幼保健所业务大楼内装饰、暖通、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公司,第七中学新校区工程施工单位陕西八建公司等整改不到位,给予3000元违约金处理。

3.对项目经理和总监不在岗项目的处理:

苗圃路、颍州污水厂调水工程监理单位合肥丰润监理公司,东环路绿化工程监理单位浙江天成监理公司,公交七场施工单位江苏明华建设公司等项目经理、总监不在岗,分别给予3000元违约金处理。

四、工作要求

1.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施工、监理企业要按照整改通知的要求,抓紧实施整改,并按时将整改回复报局安全质量科。各项目要进一步做好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每月形成汇总材料,并按合同进行处理。加强进场原材料质量的控制,做到材料进场验收和报验同步。健全和完善试验台账,做到试验资料规范及时。结合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工作。

2.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严格履行合同,加强现场管理、过程控制,完善内业资料,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作好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确保我局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7年4月17日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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