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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州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遵义市播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4-21 15:29:07

局属各工作部门、各施工、建设、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根据《关于印发遵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市住建通〔2017〕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纠正“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大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袁晓东局长任组长,余盛熙副局长任副组长,建筑业科科长何朝剑、质安站副站长余玉航、办公室副主任黄仁平、法规科副科长钱天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筑业科,负责全区专项行动的开展,收集、报送相应资料、总结。分别于5、7、9月向领导小组汇报以书面形式汇报工作。

三、重点内容

(一)无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实行)》规定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无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

(二)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未依法教育和培训上岗;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的行为。

(三)起重机械设备、施工升降机等不符合规定要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依法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予以落实的行为;是否按相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四)安全投入不符合规定要求;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未依法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坚持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相结合,坚持与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坚持与企业资质增项升级相结合。专项行动从2017年3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3月~5月)。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检查督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项目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严格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8月~9月)。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在建项目100%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做到隐患整改“五到位”,并建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查台账。

(二)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对辖区内项目100%开展检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发现违法规行为的按规定对项目经理进行记分处理。

(三)强化社会监管。建立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媒体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要及时查处,并对存在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举报电话:0851-27255799、27253197、27250255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统一组织领导本地、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落实“打非治违”岗位职责,完善“失职追责”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立即行动起来,将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精神宣传贯彻落实到每一家企业、每一个在建项目,每一个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按规定曝光典型案例,及时警示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等,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相结合,与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相结合,与提高依法行政执法能力相结合,与依法治安相结合,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相结合,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与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多渠道多方位多措施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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