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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17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4-21 15:54:49

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7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稀土高新区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2017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旗县区、各相关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使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稳步上升。

附件:2017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要点

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19日

附件:

2017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2017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根据包头市十二届一次、二次会议精神,以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为指导,以“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为主线,以强化监督执法为抓手,抓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倒逼企业建立“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消灭企业”的意识,确保全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全市较大事故起数和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范围内。

(二)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监管行为,狠抓监管执法,强化监管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的执行力。

(三)企业本质安全持续提升。抓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监管项目10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市区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达标率100%。

(四)科技支撑力度不断加强。加大科技兴安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改进安全生产方式,开展“智慧工地”建设,推进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五)安全标准化水平稳步提升。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创建自治区级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项目居自治区前列。

三、工作要点

(一)健全责任体系,抓实企业主体责任

1、严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抓好建设、施工、监理及检测等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各方共治。落实建设单位责任,严禁短工期、低造价等行为;落实施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责任制,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2、抓好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依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安全条件审查书》填报内容,强化建筑安全事中管理,抓实项目经理扣分制,通过强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3、实施重大隐患通报机制。贯彻落实《包头市建筑施工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整改台账,隐患内容限时销号,做到一般隐患即查即改,重大隐患整治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发现隐患整治不力行为,及时进行通报,倒逼安全监督机构落实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4、推进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继续发挥好诚信评价体系在加强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包头市建筑市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结合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情况,定期通报项目诚信信息,确保诚信评价体系建设落实到位,通过市场现场联动,督促施工企业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工作。

(二)狠抓安全执法,增强安全监管实效。

5、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有效解决执法检查“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加大事故、隐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6、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建立处罚信息联动共享机制,解决处罚迟缓、执行难的问题,确保处罚决定得到及时执行;加强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的处罚力度;推进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筑执法程序。

7、加强事故查处工作。加强和改进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依法重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事发地区、事发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检查,有效消除同类事故隐患。严格安全事故上报和督办制度,严肃查处事故瞒报、漏报和迟报现象。

8、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动态抽查,并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细化检查内容,合理调配分值,从源头上促进企业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三)强化专项整治,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9、深化2017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结合“2017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要求,重点针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督查检查,完善“危大工程”台账管理等制度;加大高处坠落事故防控力度,促进“三宝、四口、五临边”的规范管理。

10、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检测管理,规范租赁、检测市场行为,引导鼓励有实力设备租赁安装企业做大做强,坚决制止挂靠安装行为。继续推进企业专职机械管理人员的配置,全面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安拆行为的监管,切实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保证起重机械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四)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1、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深入贯彻落实《包头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系统,施工企业和新报监项目10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前必须经过标准化考评;同时,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观摩现场活动,宣传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理念,带动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提升。

12、强化施工扬尘治理。贯彻落实大气治理相关任务,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和文明工地治理各项措施,积极推行运用扬尘控制新技术、新工艺,加强市场与现场联动,严控施工扬尘污染。组织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检查,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执法力度,及时有效处理施工扬尘投诉。

13、开展“智慧工地”建设。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强化安全警示提醒、人员教育、重大危险源监管等内容,辅助安全监管,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缓解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五)夯实基础建设,提升行业安全水平。

14、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结合城乡建设领域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人员的全员业务培训,适时开展单项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率100%;继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人员、装备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15、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入场、转场、转岗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技能培训和持证上岗。严格开展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水平,筑牢安全生产基础防线。

16、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包头建设工程安全”微信公众平台为基础,开展广泛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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