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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先后顺序要求的通知(东建市〔2017〕50号)

来源:东莞建设网 2017-04-24 17:24:00

各建设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招标效率,避免因执行招标先后顺序要求而延误招标工作,影响工程进度,我局决定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建市政工程)业务招标先后顺序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取消《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的通知》(东建技〔2010〕6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东建市〔2015〕139号)关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标先后顺序的相关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定条件,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开展招标工作,勘察、设计可打包实施招标。

二、房建市政工程动工应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做到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建设单位应按法定程序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三、本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与本通知内容不同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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