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以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质监综字[2013] 7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乐清市正和公路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换证复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下表)。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检测机构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公示日期为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 zhejiangjiance@163.com;
电话:0571-83781127。
传真:0571-83789610。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4日
换证复核拟通过的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换证类别 |
复核结果 |
1 |
乐清市正和公路检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综合乙级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