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起重机械租凭、安拆、维保单位:
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确保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各环节管理到位、责任明晰,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站制定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市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拆装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绍市质安监[2013]53号)同时废止。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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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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