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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补充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05-12 15:18:54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建设,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根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在三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补充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6月10日

  二、专家资格审核依据、标准

  (一)基本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年龄在70周岁以下,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中级职称满五年兼有注册执业资格一级证书);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家资格终审的具体规定

  1、浙江省招投标系统内工作人员申报专家实施回避,不得进入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大专或本科学历为准,参加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后参加工作的,学习期间的时间计入工作年限。

  3、同等专业水平的具体标准初定为:具有中级职称满五年兼有注册执业资格一级证书的申请人(即2012年12月31日前职称取得证书)。

  4、申报专家最多只能选择二个一级大类(行业),同一级大类最多只能选择三个专业(专业特长),多报行业或专业的,依次给予核减。

  5、身体健康,可以胜任评标工作,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信息填报

  1、申请人直接登录“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http://218.108.28.44/)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保存并打印《浙江省评标专家申请表》。

  (注:申报材料填写内容要完整。浙江省评标专家申请表的内容填写要完整,每一个空格都要填写,尤其是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回避单位、所在地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等内容填写要准确完整,如所在地区要详细到哪个县市区,联系地址要确保能邮寄到本人。)

  2、申请人单位审核确认。申请人将打印出来的《浙江省评标专家申请表》(一式两份)送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审核(已退休人员交原工作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行业组织印章。

  四、材料审核

  1、县建设、交通、水利、电力、环保、质监、联通、电信、移动等行业部门分别负责本行业申请人的材料审核,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确认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章后,并填写附表1、附表2,于6月10日前汇总提交至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下称公管办)。

  2、其他行业的申请人,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由县公管办,由县公管办审核资格条件并盖章确认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相符后,填写附表1、附表2,统一于6月15日前提交台州市公管办核验。

  3、台州市公管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上报的专家申报材料与名单进行初审。

  4、书面申请材料应包括(原件核验完毕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一式两份):

  (1)《浙江省评标专家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粘贴到《浙江省评标专家申请表》);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需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申报人员需提供原始业绩材料或经所在单位盖章的业绩材料,便于评审小组综合认定。

  (8)其它证明材料。

  5、经初审通过的专家申请材料,报省发改委进行终审。对通过资格终审和评标专业培训的专家颁发《浙江省评标专家证书》,并纳入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和抽取使用。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可以采取个人直接报名或单位推荐报名。专家比较集中的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行业组织、招标代理机构等,可以组织本单位的专家进行集体报名。

  2、各受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专家申报条件,认真审核把关。

  3、请各有关部门及时做好通知工作。

  4、请各单位将原专家在省库超龄的,或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统一汇总上报,个人信息(如单位、手机号)等有调整的也一并上报。

  (联系人:赖晓平 联系电话:83338310)

  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4楼综合科

  附件1: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2: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信息变更汇总表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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