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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7批工程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江苏省建设厅 2017-05-15 14:34:05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部令第141号)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苏建法[2006]97号),经对近期8家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申请材料的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9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可在公示期间网上提供陈述材料补正(不需再提供纸质材料),经(县)市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办询问。

  联系电话:025-51868207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

  附件:2017年第7批工程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O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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