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转发关于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万州建设工程信息网 2017-05-16 11:39:51

  各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的通知》(渝建〔2017〕2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同时,每个施工现场应根据防灾减灾日要求举行一次宣传活动,设置不少于一块黑板报和两幅大型宣传标语,并将图片资料以及工作总结(纸质件加盖公章)于5月18日报区安管站301办公室,联系电话:58892186。

  重庆市万州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

  2017年5月15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建〔2017〕227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今年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现将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梳理和分析建筑施工面临的灾害风险,紧扣防灾减灾日主题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做好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灾害应急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系统“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于5月16日前将书面工作总结以传真方式或电子文档方式报送市城乡建委(联系电话:63672084;传真:63672073;电子邮箱:cqaqzz@163.com)。

  附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

  附件:< alt="" src="http://www.cqwzjsgc.com/manage/eWebEditor/sysimage/file/doc.gif" width="18" height="18" />转发防灾减灾日文件(万州建安发〔2017〕7号).doc

  【大 中 小】【关闭】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