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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城建局关于停止执行社会投资类项目施工弹性许可制度的通知

来源: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 2017-05-18 16:05:30

青黄建发〔2017〕132号

各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单位:

因青岛市统一使用青岛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和青岛市行政审批平台进行施工许可审批,施工许可证通过网上生成二维码自动打印,我区实施的社会投资类项目施工弹性许可制度,在办理施工弹性许可证时所提供的材料较少,不能使用以上两个平台进行信息录入和审批,也无法按照省、市要求报送信息、公示、按统一格式打印施工许可证,给施工许可网上审批造成一定困难。

2017年5月12日,区城市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有关事宜的通知》(青黄建发〔2017〕126号),要求自2017年5月13日起,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交纳基础设施配套费。

为保证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性,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社会投资类项目施工弹性许可制度,我局下发的青黄建发〔2016〕81号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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