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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黄岛区人防工程春季质量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

来源:青岛市黄岛区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2017-05-19 16:39:56

各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监管,提高人防工程各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监管的有效性、系统性,落实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定额与质量监督站《关于开展全省人防工程门框墙施工质量及监理企业从业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鲁防定质字〔2017〕4号〕要求,我局自2017年3月27日起,对全区在建人防工程开展了工程质量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人防工程项目73个,下达整改通知书33份,提出整改意见196条,对6个工程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责任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对存在问题的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扣分处理。

从检查情况来看,多数参建主体质量意识较强,质保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能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规范和有关文件。人防工程实体质量总体受控,整体水平稳中有升。其中隆和城大溪谷人防工程、鲁信随珠花园人防工程、香江学府项目人防工程、K2海棠湾人防工程(海洋高新区)等项目人防工程质量、施工管理水平、监理管理水平较好,予以通报表扬。红树林一期人防工程、海尔信息谷二期二标1#-3#人防工程等项目管理混乱、整体工程质量较差,予以通报批评。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方面

参建工程责任主体对质量责任终身制认识程度不够,责任心不强,未能在各自岗位上履职尽责。个别工程项目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现场在岗人员与中标人员不符,对人防工程渗水等严重质量问题认识不足,未能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并实施。

2.人防监理单位责任方面

(1)现场检查时经查实有部分人防项目总监不到岗,人防专业监理无执业资格(无人防监理培训证书)。

(2)部分项目现场未能提供总监注册证书原件或复印件,部分项目人防专业监理人员配备数量不足。

(3)现场人防监理人员业务能力低,缺乏人防基本相关知识,现场未配备人防工程验收规范、评价标准、相关图集等。

(4)监理提供资料与实际施工进度脱节。现场检查出的实体质量问题反映出监理单位工作不细致、责任心不强,没有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实施细则要求采取平行检验和旁站工作,有的虽然发现了问题,也发了监理通知书及停工令,但跟踪落实不到位。

(5)监理未能提供人防门框实测实量数据表,或者提供的记录表中没有监理签字或者造假现象;部分项目监理资料存在代签字现象,或者只盖章不签字;部分验收资料监理没签字;部分项目监理企业检查记录不真实,以电子签名替代手写签名;甚至发现人防专业监理以私人印章(非执业章)替代监理的手写签字情况。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缺少旁站部分内容,监理工作依据中依然使用淘汰标准,没有及时更新;资料归档混乱。部分项目没有提供总监代表委托授权书和总监巡视记录;缺少门框墙混凝土浇筑专项旁站记录。

(二)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方面

部分企业未按要求配齐国家标准和规范;资料有代签字及涂改现象,执业印章使用不规范;无建材检测报告,个别工程材料复试报告滞后,存在未检先用;无拆模报告提前拆除后浇带模板。人防隐蔽验收资料填写不规范,缺失。委托检测单未填写日期、龄期、代表数量。分包安装检验人员签名未手写且未填写检验日期。建材进场联合验收记录不齐全;人防门框墙检验批次数量不足。

(三)人防工程实体质量方面

1.人防区梁、墙、柱、门框墙、卧梁底部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规范,大面积露筋。

2.人防区后浇带砼未浇筑,模板提前拆除。

3.人防区地下室外墙、顶棚存在严重渗水现象。

4.人防门安装吊钩预留位置错误。

5.人防区安装工程预留套管烂根、混凝土不密实、通风预留套管未突出墙体10cm,多与墙平齐并离墙角过近,不利于下道工序施工。

6.人防门框墙混凝土胀模。防护密闭门、密闭门、连通口门槛下砼二次浇筑。

7.项目门框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8.人防门框墙四角附加筋漏放,门框墙水平受力钢筋错误,门槛下梁箍筋没有使用闭口箍筋。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人民防空工程是战时掩蔽人员、物资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是实施人民防空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各项目责任主体要切实认识到人防工程的重要性,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现场存在的各类质量隐患彻底整改,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人防工程质量合格达标。下一步,区城建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对管理不到位、工程存在质量隐患的人防工程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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