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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7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持续推进“大排查、快整治、严执 法” 集中行动的通知

来源: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 2017-05-20 14:55:18

各区县质安站、安监站,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安质站,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止和遏制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推动全市建筑安全形势稳定,根据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淄建发〔2017〕55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和大快严集中行动的重要性

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研判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对安全生产的挑战,以大快严集中行动为总抓手,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快严”集中行动

一是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切入点,依法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关部署以及即将发布的施工企业双控体系细则及实施指南要求,发挥标杆企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督导施工企业全方位、全过程排查风险点并进行分级,明确管控层级,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形成“一企一册”、“一项目一册”。三是落实《建筑施工领域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健全“源头治理、风险管控、隐患整治、社会共治、智慧监管、应急管理”系统性、整体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体系。

三、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严格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为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重点突出以下方面:一是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深基坑(槽)开挖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二是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三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四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五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重点排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严格整改,严格防控,确保闭环交圈。

四、分步实施,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一是部署启动(5月9日前)。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二是自查自纠(5月至7月)。各级安全监督机构督导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三是检查督导(8月至11月)。各级安全监督机构抽查,严格执法检查,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彻查整治安全隐患。四是总结分析(12月)。各级安全监督机构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检查分析,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效。

五、严格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和大快严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巡查督导、暗查暗访、挂牌督办、新闻曝光、宣传通报等工作力度,抓好重点工作落实。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执法检查等方式,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着力强化企业“六查六治”是否到位,隐患整改是否完成。着力强化对事故多发地区、企业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对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严厉追责,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约谈有关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发布,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对因搞形式、走过场发生事故的,在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领导小组

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7年5月9日

附件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持续推进“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

集中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宋超 市质安站站长

副组长:孙传孔 市质安站副站长

王文山 市质安站副书记

傅叶盛 市质安站副站长

王 晓 市质安站副站长

谭明君 市质安站副站长

组 员:胥振军 市质安站业务综合科科长

赵洪伟 市质安站监督一科科长

杨文虎 市质安站监督二科科长

卢惠东 市质安站监督三科科长

李文邦 市质安站监督四科科长

魏建林 市质安站监督五科科长

乔广军 市质安站设备科科长

李振玲 市质安站培训科科长

韩林贤 市质安站检测科科长

杨继明 市质安站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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