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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临时见证、取样人员参加 培训的通知

来源: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7-05-22 15:40:43

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见证取样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推广使用“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全过程监管系统”的通知》和省质安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管理的通知》(皖建质安〔2013〕16号)的要求,现将临时见证、取样人员参加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在我局申请添加IMT系统临时帐号的见证和取样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待本期培训考核发证结束,省质安总站将取消未参训临时取样员、见证员帐号。

二、时间安排

培训通知文件公布之日起即可开始报名,办理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30日。

三、报名及培训地点

报名地点:阜阳市知行职业培训学校培训部,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临泉路217号(原市一职高院内,教学楼东侧2楼),联系电话0558-2162008 。

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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