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建设规划与国土部、西区工程建设管理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台账》的通知(建建发〔2017〕1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执行。
《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台账》从2017年6月1号起执行。凡在2017年6月1号以后开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均应采用此台账。原2002年6月印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台账》同时废止。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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